时间:2026-08-26 点击: 次 来源:网易 作者:钱江视频 - 小 + 大
来源:钱江视频 [浙江宣传谈湖南扶老人被索赔:扶不扶的账不能这样平] 近日,“要不要扶”引发全网热议。某地一名老人走进街边棋牌馆歇脚,突发疾病倒地。店主第一时间施救并拨打急救电话,遗憾的是,老人仍因自身基础疾病发作,抢救无效离世。 事后,家属以“老人是在店内晕倒的,店家有帮扶行为”为由索赔10万元,还扬言围堵门店。经基层部门调解,本无过错的店主支付了1.9万元“人道主义补偿款”。舆论广泛关注后,当地司法部门介入,明确提出全额返还该笔补偿款。 一桩法理清晰的事件,以好人掏钱开场,以钱款返还收场。看似平息的纠纷,实则暴露出关于基层治理、纠纷调解、社会风气等多个深层问题:善意为何被辜负?调解如何守住是非?法律又该怎样真正落地? 一、一次“好人吃亏”,可能吓退千百个“下一次” 法律上“无过错”,不等于现实中“零成本”。从法律上看,这件事本无争议。老人因自身疾病突发离世,店主发现后第一时间施救、拨打120,并守到救护车抵达,已尽到合理救助义务。司法机关事后也明确认定:店主无任何法律责任。那1.9万元,法律上不叫赔偿,实质是店主为保住门店、求个安宁,掏出来的一笔“止闹成本”。 有人说“店主不该赔,应该去告”。这话在法理上没错,但店主最终选择掏钱,是因为实在耗不起。事发后,她“失眠、头晕、吃不下饭”,精神几近崩溃;门店被迫停业,而她才签下两年租约,仅过去一个月,如今牌桌已拖走,店铺可能面临转让。善良的施救者,非但没受到肯定,反而要为一场意外买单,搁在谁身上都难以接受。 真正可怕的是,一旦这笔账被社会默认为“行善代价”,那么以后每个人在伸出援手前,都难免在心里盘算:万一出了意外,我要付出什么?法律说我没责任,但调解桌上可能得掏钱;舆论说我做得对,可家属若闹起来,日子还过不过?算到最后,理性人只会得出一个结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今天让一个好人白掏1.9万元,明天就有千百个好人在伸出手之前犹豫三秒。而这三秒,可能就是生与死的距离。这笔“社会成本”的利息,将由所有人共同偿还。更糟糕的是,“闹一闹就能赔钱,还不用担责”的模式一旦被验证可行,就可能被迅速复制。 一个社会若期待有人挺身而出,就不能让好人吃哑巴亏。即便要吃亏,也应“吃得明明白白”,吃在“我愿意”的主动担当上,而不是吃在“我没办法”的无奈妥协中。人倒了可以扶起来,人心倒了可就扶不起来了。 二、调解不是纵容“坐地起价”,而是明辨是非 此次事件中,当地派出所等部门的调解结果,在网络上引发广泛争议。对做好事的店主给予人道补偿这一结果,有网友指出,调解本为解决基层矛盾而生,但此次结果却让外界产生“帮闹不帮理”的观感。也有观点认为,以“摆平”为目的的调解,非但未能真正化解矛盾,反而激化了舆论,加剧了社会情绪的对立。 基层调解是距离群众最近的治理端口,也是检验群众路线是否扎实的试金石。基层调解人员常年扎根矛盾最前沿,面对的多是情法交织的琐事、利益纠缠的难事,不少纠纷既没有参考答案,也没有标准答案,既要纾解群众情绪,也要兼顾现实情理,其中的压力与难处是实实在在的。 尽管如此,调解也不能用息事宁人的心态掩盖分歧,而应明辨是非、以理服人。只有以事实和法律为准绳,以公序良俗为导向,把工作做到人心里,矛盾才能在基层得到真正化解。如果让老实人吃亏、让闹事者得利,久而久之,调解机制的公正性、权威性便会被稀释,最终沦为形式主义的摆设。 以“按闹分配”为逻辑,以音量高低定取舍,非但不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反而会让问题被暂时掩盖。尤其是以突破社会公共认知底线为代价,换取一时息事宁人,其后果往往会形成破窗效应。这不是化解矛盾,而是在糊弄群众。 此次事件也让更多部门看到,公众对调解矛盾的态度已日趋鲜明。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不让好人背锅,不让喧闹者得利,调解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理解。只有把法律底线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底线都守住了,调解才能名副其实地发挥其润滑剂作用,成为基层治理中真正可信赖的力量。 三、“好人条款”不能止于纸面 目前,1.9万元补偿款被相关部门要求全额返还,事情总算有了较为圆满的结果。不过,也有网友表达了更深的期许:这样的个案并非第一次出现,不能总靠纠偏挽回。他们希望,当善意遭遇不公正对待的那一刻,法律能第一时间站出来,替好人挡住风雨。 我国法律早已为善意行为筑牢保护屏障。民法典第184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条“好人条款”,本意就是给伸手相助的人吃下定心丸。 但纸面上的法治温度,落到普通人的现实生活中,依然存在不小的落差。 对小微商户来说,安稳经营最怕缠闹,一旦陷入纠纷,即便法理在握,时间、精力、心理的消耗也难以承受;而索赔一方几乎零成本,闹赢了拿钱,闹输了也没有什么代价。成本极端不对等,正是“法律说你没错,现实中却赔了”的直接根源。不是不想“硬刚”,是“硬刚”不起。 因此,“好人条款”要真正管用,不能只靠当事人自己去“硬刚”,更不能只靠事后补贴或舆论声援。立法给了好人一把伞,执法也要从制度层面,替好人撑开这把伞。 比如,快速止闹。建立善意救助纠纷快速响应机制,第一时间明确责任认定意见,告知各方“救助者无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为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避免当事人因信息盲区被迫妥协。不能让好人在孤立无援中独自面对纠缠,更不能让“人道主义补偿”变成模糊是非的遮羞布。 比如,刚性撑腰。设立恶意索赔人员黑名单,对反复以缠闹、威胁等方式索取财物的人员,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让“闹事有收益”变成“闹事有代价”,从源头上遏制“谁闹谁有理”的歪风。 比如,依法亮剑。对可能涉及敲诈勒索的行为,公安机关要及时介入、收集证据,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不能只在事后评判对错,更要在事中为守法者挡住无理纠缠,让“无责不用赔”成为不可动摇的底线。 让无责方不用赔,让闹事方付出代价,让善意救助者不需要“硬刚”就能得到保护,法律才能真正成为好人的护身符。护住好人,就是护住社会的良心;守住底线,才能守住人心的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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