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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的行政处罚现在有效吗?律师:行政行为违法

时间:2025-09-04    点击: 次    来源:法讯网    作者:李海波 - 小 + 大

13年的行政处罚现在有效吗?律师:行政行为违法
      独立撰稿人   李海波
   王来虎是河南商水县人,常年在北京承接工程包工。然而在2013年在昌平区崔村承接了别墅施工后因被定性为违建,至今却无法拿到承诺的600万元工程款。而因为欠款他卖掉了他在北京买的一套房子,女儿也因此没有入读好的学校……

  2013年4月,亲戚徐军联系王来虎,口头约定徐军所有的北京泰中太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大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麻峪村神坛倦阁的18套联体别墅(以下简称“涉案房屋”)交由王来虎负责建设。当月王来虎便组织了上百名工人开始施工,对18套联体别墅一层二层地下室拆改、加盖三层等项目进行施工,并进行装修。

  2013年5月,王来虎还代其购买了295441元的五金建材,由泰中太公司工程部经理李军在供货清单签字。


  王来虎在这18栋别墅的建设上投入了巨额资金和大量人力、物力,涉案房屋在2014年6月竣工并交付徐军使用,但徐军却没有支付王来虎垫付的建设资金。
  王来虎便一直向徐军催要该项目工程款,但是徐军一直拖着不付款。期间崔村镇派出所、昌平区住建委、劳动监察大队、崔村镇镇政府等曾介入纠纷并出面调解,徐军认可拖欠了王来虎工程款600万元,就是没钱给付。
  由于徐军所有的泰中太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王来虎为支付农民工工资,将自己在北京的住房出售,不但导致家人无家可归,颠沛流离,更无奈的是王来虎的女儿也无法办理入学手续,失去了美好的童年。他当年为了女儿能上个好学校可是专门在望京那而买了学区房啊!
  据悉,北京泰中太投资有限公司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泰中太投资有限公司唯一股东北京大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王来虎说在十余年的催要工程款过程中,被多次殴打,导致王来虎及父亲王国恒严重受伤(二级伤残)。因经济困难,王来虎的父亲至今被殴打导致的颅脑损伤至今无钱治疗,看不到生活的希望。

  2017年5月20王来虎及父母再次被殴打,于是在6月份王来虎及父母等家人进驻的别墅。

  2018年4月20日,昌平区法院下达(2018)京 0114刑初122号刑事判决书,对殴打王国恒的贺某伟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20年1月,王来虎父亲又被殴打住院。  

案涉房屋围墙处


  在讨要工钱的10多年里,换了三任书记都没有人管,几位镇委书记均表示没办法解决问题,就由王来虎在案涉房屋居住,大家互不干扰。


  然而在8月27日,王来虎却发现在案涉房屋大门口张贴了一纸盖有崔村镇政府公章的《致麻峪村北京泰中太投资有限公司地块房屋使用人的一封信》内容如下。
麻峪村北京泰中太投资有限公司地块房屋使用人:
  因北京泰中太投资有限公司违法用地,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现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北京泰中太投资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的昌平区崔村镇麻峪村西侧15707.36平方米(23.56亩)集体土地上建设的8栋二层楼房、15栋三层楼房、1栋四层楼房,4处平房建筑总面积 9317.33平方米及场地硬化路面积4717.24平方米,并处占地每平方米24元罚款,共计376976.64元人民币。后依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人民政府申请,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6月25日作出关于做好没收建筑物执行工作的通知,责成镇政府接收上述被没收的违法建筑、构筑物,并根据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的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处置。该房屋不具备补办规划许可手续的条件,本机关将依法进行拆除。
  为防止您的损失扩大,请您尽快清空室内物品并于2025年9月5日前完成搬离,积极配合政府开展拆除工作,不要围堵、阻碍执行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避免因阻挠或抗拒执行行为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见此,王来虎懵了:案涉房屋是违建?他去年拿着法院的调查令去昌平区政府查阅案涉房屋土地性质可是显示为“建设用地”啊!

  于是8月29日下午王来虎到崔村镇政府找聂慧松镇长汇报情况,但聂镇长不接见而是安排了王玉宝副镇长出面,王来虎向王玉宝副镇长提交延期执行申请书,但王副镇长不接收。并表示一是王来虎不是主体,二是王来虎必须在9月5日前搬离案涉房屋。



   在王副镇长这里他才发现这份2013年下达的处罚决定书,王来虎不解了:既然2013年5月就下达了没收的处罚决定,可他组织了数百名农民工热火朝天的建设到2014年完工,都没有人来阻止施工啊!而在去年他在昌平区政府调查案涉房屋的资料时也没有这份处罚决定书,这是什么鬼?

  王来虎随即向昌平区人民政府及北京市人民政府提交了行政复议、向昌平区信访办提交了信访申请书。请求立即停止拆除位于昌平区崔村镇麻峪村西侧地块,保全农民工工资结算证据;协调解决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金额约650万元,拖欠时长12年);纠正违法行政处罚决定及越权执行行为。

案涉房屋对面的利用耕地建设的违建

左侧六层楼房在2021年还在建设 
  令王来虎不解的是,在他承建的别墅对面这处建筑,是在耕地为啥却没在拆除范围?!而自己承建的,可是永久性建设用地啊!

堂郡别墅

   距离案涉房屋不远处的堂郡别墅原来是果园,在2014年由法院下达了强拆,至今也没见拆除。
   那么崔村镇政府为啥要快速拆除案涉房屋呢?这可是王来虎在讨要工程款的唯一证据啊!目前法院还没有对王来虎起诉北京大道房地公司、泰中太公司及徐军、徐某某讨要工程款的案件下达判决书,难道崔村镇政府的领导是否和泰中太公司有什么关系吗?!
律师:崔村镇政府行政行为越权
  对此,北京法政安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优秀律师”刘云雷认为昌平区崔村镇政府拆除案涉房屋的行政行为是越权行为,而2013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则是涉嫌严重违法行为。
  一.行政处罚决定涉嫌严重违法,侵害当事人权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原北京市国土局)2013年作出的《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国土(昌)分局罚字〔2013〕第26号)存在以下问题:
  1. 程序违法:未依法告知泰中太公司听证权利,剥夺其陈述申辩权;未履行强制执行前的催告程序,程序严重瑕疵。
  2、处罚明显不当:对占地23.56亩(规划为建设用地)的违法行为,直接处以没收全部房屋(9317.33㎡),且予以巨额罚款。此举违反比例原则,未考虑罚款、限期改正等更轻措施。
二.政府越权执行,混淆“没收”与“拆除”
  处罚决定明确为“没收”,依法应由法院强制执行。而崔村镇政府却直接“拆除”,超越法定权限。
三.拖欠农民工工资12年,执行加剧民生危机
  王来虎系泰中太公司债权人,2013年组织数百名农民工施工建设案涉房屋,但遭遇以下不公:行政处罚未告知利害关系人。昌平区国土资源局2013年5月14日作出处罚决定时,从未向农民工群体公示或告知,导致泰中太公司财产被没收后无力支付工资;拖欠工资至今长达12年。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总计 650万元至今未结。若2025年9月5日拆除实施导致证据缺失,农民工血汗钱将彻底灭失,恐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法律时效与执行权已消灭
  依据《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应在处罚决定生效后3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本案中:处罚决定2013年作出,12年来从未申请法院执行。2025年政府突然以“接收没收物”为由拆除房屋,属程序倒流,强制执行权已因逾期消灭。
  对此,王来虎向北京市政府和昌平区政府提出了自己简单的民生诉求:一是叫停拆除程序,保全房屋作为证据和工资清偿资产;二是由政府牵头成立专项小组,核算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
  我们期待,这起长达近13年的民工工资,能尽快的得到有效解决。因为,这里,可是首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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