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6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陈蔚林 省教育厅党委、省教育厅近日印发文件,就进一步做好海南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提出19条具体措施,明确法治教育学业表现和实践活动情况将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并在中招考试的《道德与法治》科目中将法治知识的占比由目前的20%提升至30%及以上。 文件要求,全省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开齐《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程(以下简称“法治课程”),小学1至5年级每周2课时,小学6年级每周3课时,初中每周2课时,普通高中每周2至3课时,中职阶段36课时,严格按照法治课程的教学大纲要求开展教学活动。 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将结合实际,牵头组织编撰中小学法治知识学习手册,作为法治课补充材料纳入教学计划,同时纳入法治课程的学习、测评和考试体系。 文件强调,每所学校须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公检法司等部门,优先配齐乡镇中心校及以上各类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各级各类中小学要配齐法治课专任教师,尤其在小学,每6个班级至少配备1名法治课专任教师。法治课专任教师应为在编教师,招聘范围扩大到法律专业毕业且持有中小学思想政治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职称评定方面,应针对法治课教师制定相对倾斜标准。 根据文件,我省将加强法治课及相关知识的考试考核,把法治教育学业表现和实践活动情况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并在中招考试《道德与法治》科目中将法治知识的占比由目前的20%提升至30%及以上。 文件还对各地各校组织开展校园法治教育活动、校外法治教育实践活动等工作作出了部署,具体要求可登录省教育厅网站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