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民生维权 > 文章 当前位置: 民生维权 > 文章

佛山村民向广东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宋福龙同志公开求救信

时间:2024-09-04    点击: 次    来源:法讯网    作者:何家 - 小 + 大

 丹灶镇荷村村民呼声之六:佛山村民向广东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宋福龙同志公开求救信

    我们是佛山南海区丹灶镇荷村何家经济社,全村165人,老人34人,荷村书记徐铨昌、原社长何津祥等,2013年将何家村珍贵的集体建设用地,以农用地价格低价出租给个人,严重侵犯群众利益,何家村每年损失400万租金收入,土地变性以来损失4000万以上,仅佛山市南海区就有591份合同整改,挽回租金5亿元,这只是区县自查自纠冰山一角(附、佛山市纪委监委公众号截图)。


    2024年,广东省正在按中央部署,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贪腐问题,您多次做出部署和指示。但村民向南海区纪委监委反映了30余次,现在南海纪委初查已经一年零八个月,仍然没有作为,或者说有“内鬼”和“保护伞”,佛山市纪委领导多次关注,被举报人违法事实大量存在,有一批违法问题是上级巡察组直接查证的“铁案”,南海区高举轻打,“放水”严重,我们几次实名举报区纪委办案人员,点出内部人员有意包庇的证据,一是办案严重拖延,我们提供村官贪腐证据多次联系,他一直不接受,非常反常;二是从线索侦办上,有意将“农业合同承包建设用地,以市场价格的10%租赁土地,涉案4000万元以上,没有村官帮助是不可能的”这个重点线索,办案人却说“这个事很正常。”从源头将重点线索漏查,包庇非常明显;三是对无法回避的违法事实,比如徐铨昌利用职权破坏选举,性质恶劣,且徐铨昌在上级函询时公开说谎,没有从轻的情节,应按第三种执纪处理,却给予“口头批评”。原社长何津祥7年不公开合同,背后隐藏着四千万巨额输送,纪委人员不调查背后明显利益输送,仅给以党内警告。名为查案,实则保护;四是,我们多次举报办案人办案包庇,故意漏查主要线索。

图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干扰农村选举等严重违纪的,应给予第三种监督形态执纪处分。
   南海区纪委没有查证的举报事实还有:1、区委巡察组查实的徐铨昌拆分财政资金120万,不公开招投标,在乡村振兴公共厕所建设指定承包商,严重违法(没有涉嫌之说)。2、何家土地合同第4页补充栏目,少数人非法处分集体财产,篡改集体表决内容,徐铨昌保管公章,和何津祥暗箱操作,涉及千万财产损失。3、20多亩农田被何津祥以“填耕土”名义,实际填埋垃圾淤泥,耕土层被毁坏5米深,生态执法人员4月份挖掘确认,至今丢荒3年以上。在农村填埋垃圾用田,公开行情起步是1万元每亩,这不是秘密,邻近的东升社区同样的填埋情况,集体收入20多万。所以,这笔收入是被村干部拿走了。4、向社会老板多出让4.36亩土地,10余年不收租金,损失200万元以上。5、合伙隐瞒留用田指标被批下来的重大事项,隐瞒合同内容,长达7年多,向社会老板输送巨大利益,南海区纪委以合同不公开给予何津祥警告,却不调查涉嫌腐败原因。
    2023年6月,南海区纪委办案人员,对多位村民“提示性讯问,选择性笔录,惩罚式问话”,令人震惊不已。仅举一例:谈话前,纪委人员问村民“你是不是和被反映人徐铨昌、何津祥等有仇(矛盾)?”村民说没有。纪委人员说“既然没仇,何必举报人家呢!”村民说是为村里维权。纪委人员说“村里的事自己解决得了,何必举报呢!”纪委人员在问话开始前,给被反映人开脱的意思,太直白了!纪委办案不是很严谨吗?这样的话都不是“暗示”,近乎粗鲁直白告知村民,我们就是来做个样子的。果然,村民发现,重点反映农田被填埋垃圾、农业合同低价租建设用地千万输送等,要么含糊其词,要么不记录。有位村民当场提出意见不签字,纪委人员指着笔录中含糊的三两句话,说“都给你记上了。”再三催村民签字,无奈也签了。甚至从下午14点半,连续到夜里21点多,对村民“惩罚式笔录”,晚饭给了盒饭,村民不合胃口没吃,也不予理睬,晚上继续熬。对这些违反审查纪律明显偏袒的做法,区纪委没有解决。
    尊敬的宋福龙书记!您提出的高度重视群众反复举报内容,必要时上级纪委书记带队,破除熟人社区的弊端!我们发自肺腑的说,太正确了!村民们反映50多次仍然拖延,已经官官相护,毫不避讳,越是群众反对,越是基层英雄。以被反映人村官徐铨昌来说,党的一级巡察组专门点名他6次,可以说全国罕见,却能在镇街负责人帮助下进一步成为区人大代表,向区纪委书记建言献策!一个被村民反复举报多年的贪腐村书记,这不是赤裸裸打群众吗!

    法律规定,农业用地不允许任何改变用途。很明显的,11年前,何家村因留用地指标返还,原农业标的物,变成集体建设用地,履行农业合同的基础不复存在。需要按广东省政府2013年第100号文件规定,按国有土地重新招标。(《土地管理法》关于农业用地改变农业用途即无效法律规定;广东省政府关于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规定(粤府令第100号))南海区自然资源局早就明确过,合同只能用于农业种植。农业合同清楚说明是建房子出租,刚开始就改变了农业用途,本来就无效。这是红线,没有争议。很显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徐铨昌、何津祥等,通过隐瞒村民土地变性大幅升值的事实,内外勾结让社会老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承租,数额巨大,达到实际侵占集体利益目的。


图为:村民维权被镇村高压报复。办有工厂的村民逐一被“问候检查”,嚣张气焰无法无天。
    何家村转为建设用地已经11年,仍使用农业土地合同,“腐败”毫不遮掩,现状是老板建厂房高额收租。给何家村交的是低廉的农业租金,而老板收租是10倍以上。村书记徐铨昌和何津祥利益相连,100米村路安装5支监控24小时监视村民,高压打击我村民,生活艰难又无奈。村书记巨额利益输送的补充合同,没有村民表决,私自盖公章生效(偷偷盖章的“补充合同”,利益输送少收租金300万,有意隐瞒村民7年多)。现有证据足以证明犯罪事实的发生,依法应立案审查相关村干部。
    我们对纪委监委人员充满敬意,但佛山市南海区纪委“放水”明显,举报多年多次,仍无进展,利益群体勾连,连最好查的“‘补充合同’,查了一年多,仍然没搞清楚是谁操作的、谁盖的章”。很难说不是故意,南海纪委如此办案,老百姓很心寒。我们依法在接访日,多次向南海区纪委、佛山市纪委领导反映情况后,工作人员却说“我一见你们找领导就烦,领导只是听听,能帮你们解决问题吗?”如此狂妄的言论,出自南海区纪委人员之口,令人惊诧莫名。
    尊敬的广东省纪委监委 宋福龙书记!

    这些行为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不排除有更高级别的保护伞。近年来,广东省纪监监察、铲除腐败持续发力,取得明显成效,今天需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保护群众利益,维护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图为:媒体发布村民求助信后,佛山市群众留言踊跃,群情愤慨,但面对有“内鬼”的现实无奈又无助。                                 

上一篇:佛山南海区丹灶镇荷村书记徐铨昌再被曝隐瞒超生、做假报账……

下一篇:没有了

联系《法讯网》 | 关于《法讯网》
法律顾问:北京霆盛律师事务所 主任:贾霆  |   QQ:350273444  |  地址:www.法讯网.com  |  电话:微信:faxun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