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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出台16项暖心措施激励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

时间:2020-02-24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按照中央及省市委部署要求,主动舍小家、为大家,竞先在疫情防控一线拼搏奋战,有力践行了初心使命,生动诠释了新时代辽宁精神,为全市疫情防控作出了积极贡献。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委组织部会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共16条,全是激励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的暖心硬核措施。日前,《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

  一、加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力量。通过“青年党员突击队”“在职党员进社区”等形式,组织动员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参与网格化管理、地毯式排查以及值班巡查、设卡检查、重点访查等具体工作。择优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疫情防控一线经受锻炼和考验。

  二、及时发现优秀人员。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电话沟通、收集网络信息、听取领导评价、参加会议了解情况等一线调研方式,疫情防控任务结束后采取专项考核等方式,了解疫情防控一线人员表现,掌握表现突出人员名单,纳入相应干部人才库,有计划地进行培养。

  三、合理使用表现突出人员。对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事业编制人员,可按规定优先聘用、晋升职称,符合条件的优先调任到公务员岗位,并在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等方面予以适当放宽。注重选调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作用发挥好、专业素养高的事业编制人员到党政机关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工作。对表现突出且符合条件的基层事业编制人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等,优先考虑作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对经受住疫情考验、敢于担当的村(社区)干部和青年人才,优先纳入新一轮村(社区)组织换届推荐人选。对表现突出且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及时发展入党。

  四、大胆选拔表现突出干部。对疫情防控一线勇于担当、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结合一贯表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特别优秀的可按规定“火线”提拔或破格使用。对表现突出的,可优先晋升职级,若职级职数暂时没有空缺,可根据有关规定使用统筹职数。

  五、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政策支持。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等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上一级职称、认定继续教育学时等方面给予倾斜。对表现突出的,在市级优秀专家、市政府特殊津贴、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等专业技术人才项目推荐选拔时予以优先考虑。对疫情防控一线急需紧缺且无法调剂的医护岗位,可以开设招聘绿色通道,及时予以补充。

  六、及时开展表彰奖励。对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及时奖励。对表现特别突出、特别具有典型性的人员,可进行临时表彰。对承担疫情防控任务较重且作用发挥好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可提高至上限。

  七、合理调度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科学摆布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任务,有计划地安排疫情防控一线人员轮休、调休、补休。在不影响正常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一线人员每班次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8小时。对较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要强制休息。对未能按时休假的人员,在疫情防控任务结束后,要及时安排补休。

  八、加强对疫情防控一线的支持保障。优先保障疫情防控一线需要,各级划拨的党费及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和慰问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要扎实做好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的就餐、御寒、值夜、交通等联防联控后勤保障,重点做好口罩、防护服、测温仪、消毒用品等物资筹措和调配,未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不得使用医用N95口罩等紧缺物资。

  九、落实临时性工作补助。对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按规定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由人员调配单位牵头组织发放。对参与疫情防控的事业单位,可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用于为参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增发绩效工资。

  十、保障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人身安全。维护疫情防控及医疗救助正常秩序,严防危害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人身安全的行为。对因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致病、致伤的人员,应认定为工伤,并建立工伤认定及待遇支付绿色通道。对直接参与全市确诊病例救治、参加统一组织驰援外地的医务工作者,由所在单位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

  十一、关心关爱医务工作者。要加强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的人文关怀,尽量不安排双职工的医务工作者同时到一线工作,对有交通困难的提供必要帮助。重视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的心理疏导,及时帮助其疏解心理焦虑,减压释负。关心医务工作者身体健康,在疫情防控任务结束后,及时组织其进行健康体检,并在年休假之外安排不少于15天的休息。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医务工作者,纳入专家人才疗养对象,适时组织集中疗养。

  十二、做好医务工作者家属的联系服务。全面了解掌握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家庭情况,组建专人专班,建立相关台账,通过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其家属开展慰问,积极协调解决生活需求和实际困难。对参加统一组织驰援外地医务工作者的家属,要采取点对点结对帮助形式,明确专人联系,细化服务内容,优先保障生活需求。

  十三、给予医务工作者子女教育政策照顾。对直接参与全市确诊病例救治、参加统一组织驰援外地医务工作者的子女,居家学习且有需要的,安排专人进行学习生活指导;学龄前儿童就读幼儿园的,可优先安排在户籍所在地县域内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就读小学的,可在不突破国家规定班额的情况下,在县域内统筹安排在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就读;就读初中的,初中升高中录取时,可享受加分政策;申请就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可按照学生意愿直接录取。

  十四、保护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担当作为积极性。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容错纠错机制,对立足疫情防控但工作中出现个别疏忽的人员予以容错免责,对涉及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的诽谤或谣言要及时予以核查澄清,切实为一线人员撑腰鼓劲,激励他们心无旁骛、集中精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十五、减轻基层一线负担。落实好“两张表”工作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一张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一张表),规范有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数据统计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刷存在感,不得随意、多头向基层单位发通知、调数据、要材料。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少非紧急、与疫情防控无关的工作部署,减轻基层工作负担,防止分散基层干部疫情防控工作精力。

  十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具体安排,广泛普及科学防护知识,大力挖掘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中的先进典型及感人事迹,并通过各级各类媒体持续宣传推送,增强一线人员及其家属荣誉感,汇聚起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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