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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也有风险!租客洗澡触电身亡房东被判赔43万

时间:2022-04-20    点击: 次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22年4月19日据@都市报道 消息,2020年12月,25岁的赵某在郑州出租屋内洗澡时,因热水器漏电不幸身亡。事故发生后,赵某家属把房东告上法庭,索赔100多万。根据调查,赵某租住房屋热水器确实存在漏电问题,房东对赵某死亡负有责任。而由于事发前几天,曾有合租租客明确告知赵某,热水器存在漏电现象,赵某也表示不会使用,并将情况告诉同住的女友,然而几天后却在再次使用时发生意外。法院认为,赵某作为成年人,在明知隐患存在的情况下,没有告知房东进行维修,也未自己进行维修,对于事故赵某也存在过错。最终,法院判决双方各承担50%责任,房东赔偿赵某家属43万余元。目前,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本案焦点在于被告对受害人死亡是否有责任及责任比例。

被告与受害人形成事实上的房屋租赁关系

    被告与受害人虽未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但经过被告与受害人同住女友通过口头沟通续住、微信支付租金,被告与受害人已就续租事宜达成合意并实际履行,形成了事实上的房屋租赁关系。

出租人有义务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并符合约定用途

    在租赁期间,被告作为出租人应当保证其提供的租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安全并符合约定用途,且负有维修义务。该房屋内热水器系老旧电器,年久失修,致使受害人在租住期间在租赁房屋卫生间内洗澡时因卫生间内热水器漏电导致触电身亡,被告作为出租人应对受害人的死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受害人张某作为一名成年人,其在使用前明知卫生间内热水器存在漏电情况,既未告知被告维修,亦未自行维修至能够安全使用状态即使用,自身存在过错,应减轻被告的责任。

    综上,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及事故发生的成因及损害后果大小,酌定被告与死者张某各承担50%的责任。依照《侵权责任法》、《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判决被告袁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43万余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八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与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原标题:租客洗澡触电身亡房东被判赔43万 租客房东各承担50%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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