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5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 (第20号) 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封控区内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所有居民严禁出户。居民核酸检测采取单人单管采样或1户1管,生活物资领取实行无接触配送。 二、管控区内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所有居民原则上严禁离开小区。每个居民原则上每天只能出户1次,在户外领取生活物资或进行核酸检测时严禁聚集,所有人员须全程佩戴由政府派发的N95或以上级别口罩。 三、防范区内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餐”。区域内实行“两点(居住点-工作点)一线、非必要不离开”管理措施,出入口落实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和行程码、测温、登记制度。 四、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工作人员,特别是环境卫生扫保从业人员,实行闭环封闭管理,做好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封控区、管控区工作人员工作结束后进行不少于7天居家健康监测。因工作特殊原因,需出入封控区、管控区的工作人员要经当地指挥部审批并统一设置身份标识,实行扫码出入。 五、在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有肾透析、孕产妇临产、肿瘤放化疗、应急就医等特殊就医需求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拒诊。由居民所在社区(村)负责提前联系医疗机构,安排专用转运车“点对点”接送,必要时由120负责转运。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为患者做好医疗服务,同时落实好防疫要求,防止发生院感。 六、按照“静下来”的要求,全面加强社会面防控管控。全市住宅小区、村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入人员要严格落实查验行程码、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及检测体温、佩戴口罩、登记信息等措施(村屯居民可持规定轮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禁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进入。居民进入住宅小区、村屯时,还需持统一制发的《出入通行证》。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好预约、错峰、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封控区内私自外出、管控区内未佩戴N95或以上级别口罩出户者,将与共同居住人转为集中隔离,隔离期限重新起算,费用自理。违反上述规定并引发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3日 沈阳暂停婚姻登记! 为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沈阳市关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3月23日沈阳市民政局发布公告,自2022年3月24日0时起至3月30日24 时,沈阳市范围内婚姻登记机关暂停对外业务。如有疑问,请咨询各地婚姻登记处。 沈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涉外): 024-81203566 和平区婚姻登记处:024-80203566 沈河区婚姻登记处:024-31912758 大东区婚姻登记处:024-88219500 皇姑区婚姻登记处:024-86850630 铁西区婚姻登记处:024-25965852 浑南区婚姻登记处:024-24222671 于洪区婚姻登记处:024-25832140 沈北新区婚姻登记处:024-89604416 苏家屯区婚姻登记处:024-89119935 辽中区婚姻登记处:024-87896749 新民市婚姻登记处:024-87853513 康平县婚姻登记处:024-87337077 法库县婚姻登记处:024-87122513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