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4 点击: 次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18年至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年度实际办理司法救助的案件数分别为1.3万余件、1.5万余件、2.4万余件、3.8万余件,同比分别增加34.1%、17.7%、59.2%、54.9%;年度发放救助金额分别为1.9亿余元、2.5亿余元、4.1亿余元、6.1亿余元,同比分别增加36.4%、31.4%、61.2%、47.2%。 另据统计,今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9万件,发放救助金额4.5亿余元,司法救助率(一定时期内,司法救助数占刑事案件数的百分比)达到3.4%,是2018年同期的5.7倍。 数据分析 “三个转变”提升司法救助率 “2018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数和救助金额逐年递增,涨幅明显,司法救助率大幅提升,一方面说明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检察机关每年的救助人数在稳步提高,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得到了司法救助;另一方面也说明在检察办案环节开展的司法救助覆盖面更广,‘应救尽救’‘应救即救’观念更加深入人心。”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检察官赵景川表示。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赵景川告诉记者,这是检察机关一直在做的事情,司法救助就是其中一项。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司法救助工作为抓手,以“应救助尽救助”为原则目标,采取多项工作措施,持续救助困难群众,真正做到了群众心里。 “具体而言,司法救助率的提升主要源于工作理念和方法上的几大转变,即从因访救助向因案救助转变,从坐等群众上门向积极主动救助转变,以及从单兵作战向全院参与转变。”赵景川分析说,以前的司法救助案件只有到了控申阶段才能得到处理,现在我们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等各环节发现救助线索,均能及时开展救助,实现“应救即救”。同时,积极主动挖掘救助线索,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一方面,检察机关内部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强,扩大了线索来源渠道、加大了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力度;另一方面全国检察机关持续开展特色专项行动,加强与乡村振兴、民政、妇联等单位的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扩大救助对象范围,努力消除司法救助空白点,确保做到“应救尽救”。 数据评价 主动开展救助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开展司法救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写照,体现了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政治担当。”全国人大代表、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慧评价说。 张慧同时表示,检察机关在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还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对被救助人采取多元帮扶措施,有效防止了一大批案件当事人因案致贫、返贫、增贫,为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助推乡村振兴作出了积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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