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法动态 > 检察风云 > 文章 当前位置: 检察风云 > 文章

贵州兴义一男子为50元“酬劳”代购毒品获刑

时间:2019-08-02    点击: 次    来源:法讯网    作者:廖涵 - 小 + 大

    法讯网讯(通讯员 廖涵)近期,贵州兴义市一男子张某为50元好处费给吸毒人员熊某代购毒品被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吸毒人员熊某联系张某帮忙找200元毒品并许诺50元好处费。张某拿到毒品后约熊某在一火锅店门口交易,二人见面后张某将2包毒品嫌疑物(后鉴定均含有海洛因成分)递给熊某,熊某接过毒品并拿245元给张某,二人刚交易结束便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当场从熊某身上缴获张某帮其代购的2包毒品。经称量,2包毒品总净重不到2克。

    检察官审查认为,张某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毒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理后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人民币。

    检察官提醒:赚钱道路千万条,合法劳动第一条,学法、知法、守法、尊法,通过自己的双手诚实劳动挣钱,才是应有之道。 


上一篇:贵州兴义检察院依法批捕一涉脱贫攻坚领域诈骗案

下一篇:安徽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黑案件一审宣判

合作网站 | 联系《法讯网》 | 关于《法讯网》
法律顾问:北京霆盛律师事务所 主任:贾霆  |   QQ:350273444  |  地址:CN.FAXUNW.COM  |  电话:微信:faxun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