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各地法讯 > 海南 > 文章 当前位置: 海南 > 文章

生产销售不合格批次的绿豆冰沙 海南这两家公司被罚款

时间:2021-07-07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显示,海南良辰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绿丛绿豆冰沙(生产日期:2019-05-07),检验项目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口龙华和生宝冰爽食品厂生产销售的和生寳绿豆冰沙(生产日期:2019-05-06),检验项目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月16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海南良辰实业有限公司被罚款5万元,海口龙华和生宝冰爽食品厂被罚款7万元。

  据海口市市场监管局介绍,海口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执法人员于6月5日启动海南良辰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绿丛绿豆冰沙的核查处置。已查明海南良辰实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7日生产403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批次的绿豆冰沙,分别以单价1.35元销售110杯,以单价1.35元销售71杯,以单价1.30元销售210杯,以单价1元被抽样12杯,成本价0.75元/杯,货值金额529.35元,产品已销售完毕,违法所得227.1元。同时,海南良辰实业有限公司还存在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未按规定遵守进货查验及出厂检验销售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

  海口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执法人员于6月4日启动海口龙华和生宝冰爽食品厂生产销售和生寳绿豆冰沙的核查处置。已查明海口龙华和生宝冰爽食品厂于2019年05月06日生产的“绿豆冰沙”共400杯,已全部销售,成本价1.05元/杯,出厂价1.4元/杯,货值金额560元,违法所得140元。

  日前,海口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海南良辰实业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27.1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海口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海口龙华和生宝冰爽食品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40元、处罚款70000元行政处罚。

上一篇:组图丨美兰机场二期项目航站楼精装修已完成15%

下一篇: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蒸乳猪肉......临高三家乳猪食店被处罚

推荐阅读
合作网站 | 联系《法讯网》 | 关于《法讯网》
法律顾问:北京霆盛律师事务所 主任:贾霆  |   QQ:350273444  |  地址:CN.FAXUNW.COM  |  电话:微信:faxun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