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0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以下行为可被认定为“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1.征得用户同意前就开始收集个人信息或打开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 2.用户明确表示不同意后,仍收集个人信息或打开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或频繁征求用户同意、干扰用户正常使用; 3.实际收集的个人信息或打开的可收集个人信息权限超出用户授权范围; 4.以默认选择同意隐私政策等非明示方式征求用户同意; 5.未经用户同意更改其设置的可收集个人信息权限状态,如App更新时自动将用户设置的权限恢复到默认状态; 6.利用用户个人信息和算法定向推送信息,未提供非定向推送信息的选项; 7.以欺诈、诱骗等不正当方式误导用户同意收集个人信息或打开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如故意欺瞒、掩饰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真实目的; 8.未向用户提供撤回同意收集个人信息的途径、方式; 9.违反其所声明的收集使用规则,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以下行为可被认定为“违反必要原则,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 1.收集的个人信息类型或打开的可收集个人信息权限与现有业务功能无关; 2.因用户不同意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或打开非必要权限,拒绝提供业务功能; 3.App新增业务功能申请收集的个人信息超出用户原有同意范围,若用户不同意,则拒绝提供原有业务功能,新增业务功能取代原有业务功能的除外; 4.收集个人信息的频度等超出业务功能实际需要; 5.仅以改善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定向推送信息、研发新产品等为由,强制要求用户同意收集个人信息; 6.要求用户一次性同意打开多个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用户不同意则无法使用。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