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16 点击: 次 来源:中国法讯网 作者:张新云、马隆浩 - 小 + 大
中国法讯网讯(通讯员 张新云、马隆浩)8月14日晚上7时,“张法官,我看见张某和薛某家的灯一直亮着,他们现在应该在家”。接到村干部电话后,吉林靖宇县法院执行局法官立即前往两名被执行人家中。 张某和薛某系某村村民,因借款合同纠纷被该村村委会诉至靖宇县法院,经该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经过村委会多次催要,二人均不偿还。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张某和薛某,并向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其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张某和薛某不但不予理睬,还对执行法官避而不见。当晚8时,执行法官分别到达张某和薛某的家中,二人依旧没有偿还借款的意思,执行法官告知他们如果再不履行义务,法院将对他们采取司法拘留,一听到要被拘留,张某和薛某再没有了说辞,当场履行了偿还义务,将欠款交到村干部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