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7-11 点击: 次 来源:法讯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此信在10月8日邮寄出,至今没有报社回音,现发到这,希望引起大家注意.记者节将发出《中国产经新闻》对媒体人员骗钱以及调查采访地方问题的内幕。 尊敬的姚军社长: 您好! 我于2006年12月14日经人介绍与贵报社签订了合作协议,并于15日办理了**专刊主编工作证,并为介绍人杨**办理了副主编工作证(因为杨没有身份证被要求退回证件,在记者部当实习记者)。从2007年3月我正式经营**专刊半年来,和报社合作极不愉快,累惨了。我于9月23日退刊,现特向您要求退回我的承包款135320元,理由有四: 一是报社数次单方违约有欺骗之疑,我没有占用报社版面搞广告经营。第一,签订时5个采编人员名额,在1月中旬我来领记者证时却说是2人,我当即要求退刊,曹疆副社长答应按5个办理并保证我年收入过百万。但在3月我为执行主编办理证件时又说要经过培训才行,培训后还是说只能办理2个采编人员证件。第二,协议上我可以设计专刊版面内容和栏目,但在3月22日我安排的版面稿件却被分到各个不同版面,其后也是这样。同时,曾春光总说的在自己版面上可以留电话和邮箱,后来也是单方面改变为报社电话和邮箱。可见,我只是花钱买个主编名放在版面,自己没有任何权利!第三,曹疆副社长和曾春光总都说报社员工是为我们专刊服务的,我们和报社是合作关系。但当我采访回来请求他们配合工作,曾总却说要和报社合作,我只能得提成,如此我和记者部记者又有什么区别?我交的版面费是不是只是进入报社的一个门槛?第四,按照协议规定“所有涉及批评报道内容的新闻策划,必须向报社主管领导提前预报,并送有关被视觉审核有关事实。”我是严格按照规定开介绍信采访,回报社后发 “新闻采访函”和“新闻核稿函”,但就是这样我写的稿件还是不让发,如此我们记者(尤其是主编)出去采访还有什么形象可言?我花钱的买的版面我不能做主,这是合作么?同时函件电话都是留报社人员的,我有理由相信对方找报社联系后达成协议,因此就拒绝发稿。半年来运行**专刊,我也没有占用报社一个版面收一分钱,这样的版面费我是不能给的。 二是我和执行主编签订协议时收的版面费被社领导责令退还。我是一个人来到报社发展,在3月8日经过朋友介绍黑龙江人张春来担任执行主编,我们谈好每月他负责1个版面,1个版2万元。为此我仿照报社和我签订的合同与张春来签订了“执行主编目标责任书”,与其妻子余淑英签订了“广告代理合同”,但在9月27日退刊时他要求退还3月份收的2万元,而他还占用了1个版宣传伊春市。但曾总和曹社长一致要求我退给张春来,否则就不退我下半年的款项10万元。无奈之下我只得答应这无理要求(因为他办证乃至手机靓号等都是我花的钱),既然张春来付给我的版面费报社要求我退,难道报社不应该退还我交的版面费么? 三是报社乱劈柴坑我。6月下旬,我去山西静乐县采访了电力公司问题。对方经理25日来到报社时,我们谈好做1个彩版12万元,款汇报社账户。但26日山西站长刘素青找到报社领导,在曹疆副社长办公室刘素青说给6万不做版面,我们没有谈好社领导就让刘素青不管这事。之后曾春光和曹疆副社长对我谈和报社合作,我答应了。在餐厅曹疆副社长还找到记通部王主任让其作刘素青工作,当时我说和报社合作至少可作到30万元,曹疆副社长还笑着拍我的肩膀说好。曾春光说马上发稿作大些,我因为第二天坐车回重庆接孩子到北京,就说7月初我回报社发稿。7月中旬我回到报社找到曾春光副总要发稿,他却说:“你做砸了就来找报社合作啊?!你把材料拿来另派记者采访,成了给你3万。”我一听就来气,又变卦了。后来我了解到对方给了朱冰尧副总编6万元,为此我和那经理短信联系证实了。在9月上旬,我找到曾春光副总说明此事,同时提供了短信。当时我表明若真是朱冰尧副总编孩子上学缺钱,拿了钱,我没有意见也不追究,到此为止。但过了几天,电力公司经理电话说朱冰尧副总编请他到报社,并埋怨我不该说朱冰尧副总编得钱。之后,曾春光副总给我说朱总没有拿钱,是刘素青拿了6万,已经退还了。同时报社还安排人调查我,我被坑了还被查,真可笑! 在8月24日,我写申请去山东淄博周村区采访耕地被毁事件(是重庆移民向我投诉反映的),张万武主任同意了,而曾春光副总却拒绝了。说周村是报社合作单位,还说山东基本都不能去。而当天在山东的李**电话问我事发地点和基本事实,我告诉了他,他答复协调该事。但在一周后,我在报纸上发现一篇赞扬周村区的文章,作者是李**和二通讯员。 四是按照新闻出版法规,我与报社签订的变相版面承包协议属于违规,无效合同理应废止并退还我的款项。这一点我不想说太多,签订广告代理协议虽然是我老婆名,但是我签的字,另外协议当天和曾春光副总、曹疆副社长谈话都有录音为证。 另外,我和张春来的记者证请报社马上吊销。张春来一初中毕业生根本无资格申领记者证。同时他的行为也不配:我向报社领导反映过,他在黑龙江北安农垦局收了1万元红包、在密山市收了公安局的2千元的红包都没有上交报社财物。另外,9月27日中午张春来找人将我打了,曹疆副社长和曾春光副总都没有说什么,令我心寒啊:他们凭什么这样滋长张春来?! 经过半年与贵报社的接触,使我丧失了从事媒体行业的信心。近30个专刊和记者部的努力,报社经济大增,我们都很清楚。所以,退我一个人的费用报社也没有什么损失,听说姚社长您是豪爽之人,故求您主持公道。退还我的版面、编辑费用135320元。 多有打搅,在此深表歉意! 附1:报社、我、张春来协议书 2:与山西静乐县电力经理短信
2007年10月8日敬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