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07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中新网海南新闻8月16日电(曾洁爽)海口一男子吴某锦分别伙同吴某滑、甘某权、李某等人在短短两个月内,7次驾驶电动车抢夺他人财物,价值共计13400元。近日,秀英法院审结了这起飞车抢夺案,对被告人吴某锦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2018年9月某晚,吴某桦驾驶一辆电动车载吴某锦在海口市寻找抢夺目标,行驶至海口市美俗路附近时,二人看见一名男子手持一部粉色OPPOR11t手机,便骑车接近该男子,吴某锦趁其不备,抢走该男子手中的手机,随即逃离现场。经鉴定,该部手机价值570元。同月,甘某权驾驶一辆电动车载吴某锦在海口市寻找抢夺目标,行驶至海口市龙华区凯盛广场至金宇东路附近时,二人发现一名女子手持一部红色OPPOR15手机,便骑车接近该女子,趁其不备抢走手机后逃离。经鉴定,该部手机价值2279元。 2018年10月14日凌晨,甘某权驾驶一辆电动车载吴某锦在海口市寻找抢夺目标,行驶至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与海垦路交界附近时,二人发现被害人黎某手持一部黑色华为荣耀7X手机,便趁其不备抢走手机后逃离,后将手机卖给刘某,获利520元由二人平分。破案后,该手机已发还被害人黎某。经鉴定,该部手机价值1143元。同月,甘某权驾驶一辆电动车载吴某锦在海口市寻找抢夺目标,行驶至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与东沙路交界附近时,二人发现一名男子手持一部金色VIVOX20PLUS手机,便趁其不备抢走手机后逃离,后将手机卖给刘某,获利1000元由二人平分。经鉴定,该部手机价值1718元。 2018年10月7日凌晨,吴某锦驾驶一辆电动车载李某在海口市龙华区寻找抢夺目标,行驶至海口市金牛路老稻美食城附近时,二人发现被害人张某手持一部蓝色OPPOR17手机,便趁其不备抢走手机后逃离。经鉴定,该部手机价值3263元。 2018年10月某日凌晨,吴某锦驾驶一辆电动车载李某在海口市龙华区滨濂村附近寻找抢夺目标,行驶至友谊路附近时,二人发现被害人张某手持一部黑色VIVOY85手机,便趁其不备抢走手机后逃离。经鉴定,该部手机价值1014元。 2018年10月某日凌晨,吴某锦驾驶一辆电动车载李某在海口市龙华区附近寻找抢夺目标,行驶至滨濂村海瑞大街附近时,二人发现一名女子手持一部黑色小米8SE手机,便趁其不备抢走手机后逃离。二人继续行驶至海口市金垦路附近时,发现一名男子手持一部黑色小米X2手机,又以同样的方式,由吴某锦快速抢走该男子手中的手机,随即逃离现场。案发后,吴某锦以1050元的价格将抢得的小米8SE手机卖给陈某,以1000元的价格将黑色小米X2手机卖给吴某林。经鉴定,黑色小米8SE手机价值1119元,黑色小米X2手机价值2294元。 秀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与同伙驾驶非机动车辆抢夺他人财物,价值共计134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吴某锦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扣押在案的手机六部,由扣押机关依法发还被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