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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江西13名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处理

时间:2020-02-0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九  江

  近日,九江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

  庐山管理局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龙德违规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至2018年,江龙德在任庐山国资公司总经理期间,违规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自己私车累计加油4000元。2019年8月,江龙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瑞昌市范镇中学党支部书记张立新违规组织外出开展教育活动问题。2019年6月,张立新在未向有关部门报备的情况下,违规通过旅行社组织范镇中学党支部党员外出开展教育活动,且部分党员违规携带家属参与活动,张立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8月,张立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德安县吴山镇山湾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曾令荣违规发放纪念品问题。2017年和2018年,曾令荣在组织党员组长大会时,违规使用村级8370元工作经费购买纪念品发放给参会人员。另外,曾令荣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曾令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鹰  潭

  近日,鹰潭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

  月湖区童家镇国土资源中心所所长童志娟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9年5月和7月,童志娟两次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2.4万元,童志娟本人领取了0.8万元。2019年11月15日,童志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款已主动上交。

  2

  余江区潢溪镇金墩村党支部书记陆国福、村委会主任邹胜标、报账员陆高兴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5年至2018年期间,陆国福、邹胜标、陆高兴等人先后70余次在公务接待中违规使用烟酒。三人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19日,陆国福、邹胜标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陆高兴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吉  安

  近日,吉安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

  遂川县原环保局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经查,2014年至2017年,遂川县原环保局先后以值班费、加班费、交通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41.6万元。同时,该局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时任局长冯健、副局长李华平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时任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健,法规宣教股股长、办公室主任郭烈明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经遂川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冯健、李华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健、郭烈明党内警告处分。

  2

  吉水县公安局看守所副教导员吴小强私车公养问题。经查,吴小强调离吉水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后,未将其管理的公务油卡上交,而是私自将卡带走。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吴小强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金额共计1537.58元。经吉水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小强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上交县财政。

  3

  青原区白云山林场原场长李彬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经查,2015年4月至2017年1月,李彬在主持白云山林场工作和担任白云山林场场长期间,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烟酒及在公务接待中提供烟酒。同时,李彬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青原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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