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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刚装好久被污水倒灌 南宁一整栋的业主集体赔偿

时间:2019-11-22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新房刚装修好就被淹,

  地上的字画被泡坏,

  南宁市兴宁区某小区10栋2楼的

  其中一名业主丘女士

  认为是下水道堵塞导致污水倒灌引起的。

  她先是将开发商、物业起诉至法院,

  后又追加同一户型的32户业主为被告。

  一审判决开发商和物业没有责任,

  由丘女士和楼上的32户业主承担责任

  但32户业主随后集体上诉,

  二审维持原判。

  为拿到赔偿损失,丘女士随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1月12日,多名业主的银行卡被集体划扣5845元,共计18万余元。

  二楼新房刚装修好就被污水泡

  家住玉林市陆川县的丘女士在兴宁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套2楼(1楼为进门大厅)03户型的房子。新房于2015年春节前交房了。春节过后,大家都忙着装修自家的房子。

  同年7月1日,丘女士搬进新房,住了一个星期后就回到陆川上班。7月30日中午,她的女儿放假回到新房,这才发现卫生间的污水倒灌到客厅及三个房间,当时水位达12厘米左右。同时,2楼的其他户型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浸泡。丘女士赶紧联系物业工作人员。物业随后疏通了下水管道,一些装修用的砖块、塑料袋等杂物被清理出来。

  新家刚入住被污水侵泡,而且地上还摆放着多幅字画,这让丘女士非常气愤。她找到开发商多次协商,开发商愿意补偿2万元。丘女士不同意,认为仅放在地上的名贵书画就价值10多万元,2万元无法赔偿她的损失。是谁往管道里丢杂物,始终没有查出来。

  之后,丘女士先将开发商、物业起诉至兴宁区法院,后又追加楼上03户型的32户业主为被告,要求共同赔偿损失186917.22元,评估费3900元,共计19万余元。

  三方被告都认为没有责任

  楼上的32户业主都觉得自己都是无辜的,原因是2015年7月大家的新房都刚装修好,很多业主都还没有入住,加上开发商设置的下水管道有缺陷才导致的。还有的业主认为,一般字画都挂在墙上,没有人会将字画摆放在地上,字画是否被浸泡不得而知。

  “是谁丢杂物到排水管,就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不能因为个别住户的不文明行为,就把所有住户都告了。”他们对此很愤怒。

  觉得最委屈的是业主熊先生等人。他们表示,发生倒灌事件时,他们的新家还没有进行装修,也没有使用过排水管,丘女士连他们也起诉,是没有道理的。

  对此,开发商和物业也都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开发商说,他们从承建到验收都是按规定进行的,都有相关的验收报告,设计也经过质监部门认可。认为开发商没有严格按照标准施工安装排水管道,导致事件发生。

  物业也说自己尽了告知义务。丘女士反映泡水后,他们也尽到责任,还协助丘女士清理了房间的脏污,以及疏通了下水管道。另外,下水道里清除出装修垃圾,应该由业主承担。

  多名业主各被强制执行扣款5845元

  2018年,兴宁区法院判决开发商和物业没有责任。由于并没有证据显示丘女士和32户业主存在导致排污管道堵塞的过错,但他们都共同使用排污管道,都有可能向管道内排放可能造成堵塞的垃圾。根据公平原则,由丘女士和32户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一审判决,丘女士和32户业主共同承担90%的赔偿责任。之后,32户业主集体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因多名业主不愿进行赔偿,丘女士于近日向兴宁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昨日,不少业主们都收到了自己银行被划扣5845元的短信提醒。

  法官表示,在没有找到侵权人的情况下,“谁主张,谁举证”。在不知道是谁丢杂物的情况下,没有人能证明的情况下,只能采用责任推定法。那就是推定大家都有过错,责任一起承担。

  来源丨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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