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8-27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申万宏源与其客户关于生命健康权的民事纠纷,雨天客户在申万宏源一营业厅中被座椅绊倒致骨折,双方协商不成,对簿公堂,最终申万宏源被判承担客户损失15%的责任。 2017年9月20日15时股票收市后,申万宏源客户邬某准备从申万宏源位于本市昌化路XXX号的营业大厅回家。但在原告从营业大厅、供交易散户歇息就座的座椅起身时,不慎滑倒摔跤,当即昏迷。待邬某醒后,申万宏源工作人员叫来救护车将邬某送至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并电话通知了邬某家属。 第二天,邬某即被转送至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并诊断为左腿髋骨骨折,之后进行了左全髋关节转换术、左髋关节置换修复术,为此花费医疗费自费部分共计72,409.17元。 邬某认为,2017年9月20日事发当天恰逢上海下雨,客户被雨打湿的伞都撑开晾晒在营业大厅里,股票交易大厅里人进人出,申万宏源也没有为每个进出客户所携带的雨伞套上塑料袋,导致营业大厅地面湿滑。并且,申万宏源在大厅的主要操作区域安放了没有扶手的塑料座椅,这些塑料座椅因为长时间的使用而磨得非常光滑,这也很容易使久坐的客户在起身时滑倒。 因此,邬某认为因为申万宏源没有为客户提供安全的营业场所,才致使自己摔倒,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因双方协商未果,邬某起诉了申万宏源。 申万宏源方面认为,邬某摔倒是其自身原因造成,与公司无关。从营业部的监控视频来看,邬某坐的地方没有摆放雨具,地面也不湿滑,邬某摔倒前已经站起来了,并且还在和别人聊天。邬某摔倒是因为自身注意力不集中,被放置在公用自助委托机前的座椅绊倒而摔到在地,这些座椅并非营业部所有,而是股民为了炒股方便自行从其他地方搬来的。2018年4月,营业部重新装修之后,已安装固定座椅,自助委托机前不再摆放座椅。并且,营业部在营业场所摆放了警示标志,对邬某起到了警示的作用。在邬某摔倒后,公司也尽到了相关义务,联系家属并拨打了120。因此,申万宏源方面认为对邬某的损失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邬某因绊倒座椅而摔倒,虽然申万宏源方面称座椅并非自己放置,但作为经营者依法对其营业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营业大厅内科移动的座椅即使并非营业部所放置,亦有管理职责。且事发时在大厅内可见雨伞放置于墙边或地面,在大厅内走动的数人均手持雨伞或者身穿雨衣。交易大厅作为室内场所,客户携带雨具进出,易导致事发当天地面湿滑。申万宏源方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依法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同时,法院还认为,邬某但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行走时或从座位起身时,应留意观察周围情况,注意自身行走安全,避免摔倒受伤,对自身安全未能尽到注意义务,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因此,法院判决申万宏源方面承担邬某的损失承担15%的赔偿责任。根据法院认定,邬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72,409.17元、交通费93元、鉴定费1,95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60元、残疾辅助器具费228元、护理费16,360元、营养费3150元、残疾赔偿金58988元,共计损失15.39万元。申万宏源方面应承担23090.73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元,共计2.46万元。(云谈/文) 责任编辑:公司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