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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借不还”的低保金

时间:2022-03-0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村干部‘借’了我爸的钱,她就是不肯还回来,我该怎么办啊?”日前,平南县安怀镇安怀村的刘大姐急匆匆走进安怀镇纪委信访室内,很激动地说道。

  负责接访的同志赶紧让急得快掉眼泪的刘大姐坐下,安抚好她的情绪后,她说道:“2020年9月,包片干部韦某英跟我父亲说低保账户中有存款,民政部门会停发低保金,她就开车搭我父亲去把钱取出来,并且‘保管’了我父亲的银行卡和卡里的钱。”

  刘大姐越说越激动:“去年1月份,我父亲病重亟须花钱,多次叫她还钱,结果她只还了5200元,余下的44000元她就是不肯还。后来我父亲病逝,我自己身体也不好,需要治疗,我后来才发现,原来是她把我父亲的钱拿去偿还赌债了。纪委的同志,我真的是没办法才找你们的,你一定要帮我要回这笔钱啊。”

  安怀镇纪委的同志安抚她说:“您放心,如果村干部违法违纪,我们一定会帮你讨回这笔钱,讨回公道的。”

  “这事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决不能忽略,一定要认真核实。”平南县安怀镇纪委立即组成调查组进行核查。

  调查组立即兵分两路,一路到镇上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核查刘某某的银行流水、资金领取材料等,另一路到村里走访核查。

  “刘某某银行卡里的钱,是你领的吗?领了之后,全部交给刘某某了吗?”锁定相关证据后,调查组找到韦某英进行谈话。

  “我只是帮他取过钱,但我取出来就全部都给他了。”面对调查组的谈话提问,一开始韦某英矢口否认。

  “这是我们从银行调取的取款凭证,以及你给刘某某女儿的转账记录。”调查组人员直接亮出了关键证据。

  面对铁证,韦某某终于承认了自己借用了刘某某的44000元低保款的事实。

  最终,韦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挪用的低保金也退还给了刘某某女儿。? (平南县纪委监委、安怀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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