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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黑社会老年化严重,一涉黑团伙中有七旬翁八旬翁12人

时间:2022-02-26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撰文 | 巫英蛟 刘虎

    2021年末至2022年初,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不太常见的刑事案件。诸被告人中,80岁以上有一人,70岁以上达12人;而且,有人无右手,有人半身不遂,有人瘸腿,还有人患脑血栓、心脏病等。

李光武,黑社会成员之一,现年77岁。巫英蛟 摄

    他们都是临沂市郯城县人,原本有着不同的职业,有人务农,有人看大门,多数是村委工作人员……但现在,他们有了一个共同的标签——黑社会,由罗庄区检察院热心奉送。

    “上次开庭下了一天雨,我快憋死了,憋得喘不上气!”77岁的李光武有些吐字不清地说,“我有苦难言,黑社会能要我这快80岁的老头吗?”

数十位村民被定性为黑社会,与兰建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被关押三年多仍在法庭上幽默地介绍自己是“南关三村正村级干部”。兰建军究竟做了什么,以至于降低了山东黑社会的准入门槛?

01

从“正村级干部”到黑社会头目

    兰建军生于1970年,临沂市郯城县南关三村人。1998年以来,兰建军从事过药店、银楼、印刷厂等业务,生意做得有声有色。2008年,通过基层选举,兰建军任郯城街道南关三街村委会主任。其后,曾任南关三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案发前是郯城街道南皇亭社区党总支委员、社区居委会主任、南关三党支部书记。

    “兰书记头脑灵活,上任后就改造提升了村委所属的家居城,还建了一个钢材市场。他参选时承诺为南关三村的老百姓每人每年发2000元福利,后来全部兑现,本村1600多人年年都有福利。”当地村民说,不仅如此,兰建军还牵头建了一个幼儿园,本村孩子全部免费。“这是咱南关三从未有过的事!”

被捕前的兰建军。家属供图

    笔者在实地走访过程中发现,兰建军在任期间还提出了一份当地村民称为“夕阳红”的福利,6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领120块钱的红包。

    “每月28号,如果你看见老人们踩着三轮车不约而同地往村委方向去,那一定是去领‘夕阳红’了。”一村民说,兰建军在任期间为南关三村建了一个公墓林。假如村里有人去世,下葬在公墓不但不收钱,反而给这家人2000元抚慰金。

    “就连村里有谁考上大学也发钱奖励,这些都是兰主任这10年当中做出的成绩,都是为当地老百姓谋福。”

    公开资料显示,兰建军任职期间,郯城街道南关三街多次获得上级部门的认可。例如:2015年2月,南关三村获郯城街道2014年度科学发展先进村、城建工作先进村;2018年3月,获得郯城街道2017年度先进村街;2018年6月,获得郯城街道先进基层党组织。

    然而,“正村级干部”兰建军的工作并非都一帆风顺,尤其是皇亭社区的棚户区改造工程。该项目系临沂市、郯城县重点项目,项目启动的那一刻成了他人生中巨大的转折点。

    2018年5月7日,郯城县委,县政协,县人大主要领导及街道主要领导出席拆迁工作动员大会。

有县委、县政协、县人大主要领导出席的拆迁动员大会。网络图片

    2018年6月6日,郯城街道办事处、南皇亭社区、临沂天居置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经郯城街道办事处与县人民政府审核,该项目享受棚户区改造的有关政策,县财政返还的土地款等资金全部用作还建房回购。

    项目拆迁工作启动后,很快就与片区220户村民顺利签订协议拆除完毕。剩下极少户因补偿标准问题未达成协议,经街道、社区多次做工作仍无济于事。

2018年7月11日,经南关三街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一致同意对剩下的住户房屋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逾期不拆除的实施强行拆除。此决议报请社区、郯城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对少数几户房屋实施强拆。

    2018年8月7日,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郯城街道人大主席周步青等街道党委主要领导均到达现场,组织拆迁工作。

    2018年8月9日,郯城县融媒体中心的公众号“指尖上的郯城”发布了一篇题为《郯城街道“快马加鞭”跑出“发展新速度”》的文章,称:

    “今年以来,郯城街道围绕县委、县政府要求,以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为主线……街道辖区内新增违法建设和卫片图斑已基本拆除完毕。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30余辆,工作人员2000余人次,机械设备240余台次,拆除、整改违法建设300余处,共计600余亩……下半年,郯城街道将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推进项目建设,努力在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中走在前列。”

郯城县融媒体中心的相关报道。网络图片

    “兰建军只是听从领导安排,负责搬被拆迁户室内物品,安抚被拆迁户情绪,防止发生意外。”兰建军的妻子李金云称,即便如此,兰建军还是得罪了那些被强拆的人,这给他的竞争对手留下了把柄。

    “兰建军因工作业绩突出,百姓拥护,成为了王某某的眼中钉肉中刺,其多次越级向上级诬告兰建军等人。”李金云说,“在王某某的蛊惑和完成‘扫黑除恶’指标的大背景下,兰建军被立案,并当做大案要案办理。”

    2018年12月14日,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区分局以兰建军涉嫌非法拘禁罪对其予以刑拘;2019年1月19日,以兰建军涉嫌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其实施逮捕;2021年,罗庄区检察院以兰建军涉嫌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私刻公章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8个罪名向罗庄区法院起诉。


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区分局。巫英蛟 摄

    “我怎么也想不明白,拆迁工作前一段时间还被郯城县各级领导表扬,后一段时间怎么就变成黑社会了?”李金云说。

02

奇葩的黑社会组织:有人84岁,有人缺一条胳膊

    罗庄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

    “2007年10月份,兰建军成为郯城县郯城街道南关三街居委委员,于2007年底主持居委会工作,并吸收被告人张乐才、刘占付、高侠等人进入居委会工作。2008年3月,被告人兰建军通过贿选当选居委会主任,实现了对南关三街居委会的控制……2011年至今,兰建军在后续换届选举中继续使用贿选手段实现连任,同时不断扩大势力,先后安排王相德任拆迁办主任,安排李贯通、王洪胜、李再明、褚修强、马光喜任辖区市场经理,吸收兰启文、王振伟、王佳、周怀宝、马运民等人进入居委会工作,大搞‘一言堂’,控制居民代表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把持南关三街居委会基层政权。

    “2013年底至2014年初,兰建军纠集刘占付、张乐才、高侠、褚修强、王相德、李贯通等人,实施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当地树立恶名,初步形成了以兰建军为组织者、领导者,以刘占付、张乐才……(均另案处理)为一般参加者,组织结构稳定、层级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笔者实地走访时,见到了两位取保候审出来的黑社会成员。其中77岁的李光武,被控“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这两个罪名均指向拆迁一事。

    李光武生于1945年,案发前在村委下面的家具城看大门。

    “我于(上世纪)60年代转业,跟着共产党干50多年了。退休后又干民兵跟消防,各个商城都得有消防员,义务消防员嘛。我还在2013年被全县评为先进工作者。”李光武说,“政府组织的拆迁工作,我被安排在路口站着不让屋主靠近,避免出现危险情况。”

    李光武称,故意毁坏财物是指其参与了现场拆迁,非法拘禁是指其劝说被强拆的屋主不让靠近。“组织让我给不同意拆迁的做工作,人家不同意咱有什么办法呢?何况平常也都是邻居,人家不听俺就走了,我这把年纪能有力气拘禁人?”

    取保候审的另一位王相德告诉笔者,“原来没有什么价值的老破平房,拆迁后可以住上价值五六十万的新房子,所以棚户区改造是多数老百姓都认可的。政府拆迁完了就把咱弄成黑社会,我不过是在现场站一下子。”

    类似李光武、王相德这样的被告人还有不少,该“黑社会组织”成员多达51人,最长者有84岁。

    这是一个奇葩的黑社会组织,他们有的患有绝症,有的孤苦伶仃,还有的身患残疾。例如:李强 - 无右手,李贯通 - 半身不遂,王佳 - 脑血栓,张新顺 - 冠心病、脑动脉硬化、肺气肿,姜兆青 - 高血压、心脏病,马运民 - 脑动脉硬化、肝炎、肝囊肿……

患有偏瘫的七十岁黑社会成员李某,庭审期间由老伴儿搀扶着爬上爬下。家属供图

    “将老弱病残农民组成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成员及正常聘用的工作人员指控为黑社会成员,这也太过分了!”一位村民说。

    该案另一蹊跷之处在于,协助拆迁的兰建军成了黑社会组织的“头目”,而拆迁工作的直接领导人王炼却安然无恙。

    案发时,王炼任南关工作区党总支书记,负责管理南关三村,直接领导兰建军组织了该案指控强拆行为。

    所有被告人讯问笔录及当庭陈述都一致认定王炼亲自调遣、指挥并亲自动手实施强拆及指控的“抓人”。王炼自己在讯问笔录中也供认不讳。被告人一方在庭审中提出:但作为公安《起诉意见书》中被列为第二号犯罪嫌疑人的他,在《起诉书》中也被多次提到“伙同兰建军”,却被罗庄区检察院先是“另案处理”,其后干脆不予起诉。

    兰建军的家人告诉笔者,基于王炼的问题受到强烈质疑,庭审结束之后,2022年2月25日,他们获悉:王炼已于近日被抓。

03

扫黑除恶“临沂模式”:拔高凑数,为黑而黑?

    该案侦查结束后,临沂市公安局于2020年9月14日发文通报了“扫黑除恶最新战果”。文中称: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临沂市公安机关着力打造实体、实战、实效,专班‘三实一专’扫黑除恶‘临沂模式’,铁腕扫黑、强力除恶向黑恶犯罪发起凌厉攻势……罗庄公安分局成功打掉以兰某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61名,破获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各类案件205起,扣押资产3亿余元。”

    2021年12月13日,该案在罗庄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临沂市罗庄区法院。巫英蛟 摄

    “这是典型的拔高凑数,为黑而黑!”兰建军的辩护人说,“所谓临沂模式,就是为了办成黑社会,或者说为了更像黑社会,大量制作无关联性、无证明力的询问笔录,堆积证据,而相当多的证据均系无罪证据。”

    “例如:将几年前、十几年前发生的连轻微伤都不构成的治安案件,包括已经调解结案的案件全部重新以寻衅滋事罪起诉;将之前已经定罪判刑的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无关的因催收民间借贷引起的不能证实被告人兰建军授意的非法拘禁案再次起诉;特别是各项证据明确指向属于政府行政行为的拆迁过程中发生的强制拆除,指控为南关三居委会人员故意毁坏财物罪。”

    兰建军的辩护人说,公诉方的定罪证据几乎全是言辞证据。“问题在于,相关被告人供述系曾受到诱供、骗供、指供、威胁、刑讯。而且,侦查机关仅收集一些与居委会及兰建军有矛盾的特殊利害关系人证言和陈述,有针对性地制作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其笔录记载内容不具有客观性。”

    兰建军的辩护人称,公诉方在《起诉书》文本的语言上也表现出“良苦用心”。

    例如,《起诉书》对兰建军的居委会任职情况描述为:“兰建军……于2007年底主持居委会工作,并吸收被告人张乐才、刘占付、高侠等人进入居委会工作。”

    “本案被告人张乐才、刘占付、高侠等村支两委成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有近半数系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就在南关三村委会工作过或一直工作着,其任职均按照法律程序经合法选举产生。”兰建军的辩护人说,“吸收”一词,轻而易举就把合法的基层组织“黑”化了。“意在将居委会正常的人事任用描述成为黑社会组织形成做人员储备。”

    《起诉书》描述兰建军等人的工作行为时称:“兰建军通过发号施令、实现对组织的控制和管理,是该组织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兰海波等在兰建军的直接或者间接授意下,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兰建军利用严格的组织纪律管理组织成员,不定期调整各市场的经理和保安,对组织成员‘谁表现好,就奖励谁,谁表现不好,就惩罚谁’,违规、不服从或者分配任务未完成的组织成员,会受到岗位调整、扣发不发工资,或者开除出组织……按照组织成员的不同层级和岗位发放不同层级工资,在组织的具体活动中一般执行并兑现一事一奖,年底发放奖金、物品,以实现对组织成员的控制笼络……”

    对此,兰建军的辩护人说:“以上描述,将任何社会组织及经济实体正常的工作纪律、人事安排、人员调配、奖惩办法、发展进步等强加和等同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规约和管控,将居委会安排部署工作时的‘指导意见’、‘会议纪要’内容进行摘录,更接近于散文,而不是法律文书。”

    在发表公诉意见的时候,公诉人进行了最后的“描黑”——

    “天涯论坛上至今还有这样一篇帖子,‘火红太阳金灿灿,南关三街却黑暗,法律法规全没有,兰家一手遮住天’就是老百姓用最原始的方式对兰建军黑社会组织最直白的评价。

    “兰建军曾说自己喜欢读书,喜欢研究历史,公诉人在此也以古人名句对被告人进行告诫,‘天下之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公诉人也以此告诫,你若一手遮天,法必除恶必尽。”

    即便众多辩护人多次抗议或反对,要求停止这种没有任何证据支持,而且在《起诉意见书》、《起诉书》中也从来没有提过的子虚乌有的道德指控来抹黑被告人,但依旧挡不住公诉方的“慷慨陈词”。


即将完工的部分安置楼。巫英蛟 摄

    对于该案的本质,其辩护人总结认为:

    “兰建军担任居委会主任及党支部书记期间,因配合政府计划生育及拆迁工作得罪了个别村民,损害了某些个体利益,并且因竞选村委及党支部领导职务等问题与王开斌、胡月强等人产生矛盾即所谓派系之争,对方不断有组织地上访、控告,适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机,公安机关在为完成办理黑恶势力案件任务而寻找线索,而兰建军等人身份正符合了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村霸的政策。”

    跟着兰建军一块儿倒霉的还有他的弟弟兰建国,其被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隐匿、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薄罪,如果认定罪名成立,刑期非常重。兰建国的辩护人认为,指控证据中存在非法证据,大量讯问笔录、询问笔录和辨认笔录存在错误、矛盾,或者虚假,不具有合法性和真实性。

    对隐匿、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薄罪,郭瑞供述称将临沂天居置业公司的账本交给了兰建国,后账本失踪。但事实上,兰建国自始至终提出相关凭证、账簿均在公司财务室,其本人并未隐匿或销毁。其家属认为,侦查机关为了定罪,故意无视账薄仍然存在的事实。其辩护人还当庭提交了帐薄就在会计张某某办公室放着的证据。

    因此,众多辩护人均提出了“非法言词证据排除申请”,但罗庄区法院视而不见,始终没有启动排非程序。

    “简单地说,这是一个替政府干活最后背锅的故事。”兰建军辩护人希望合议庭成员能明辨是非,“对于司法人员而言,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

    该案进入罗庄区法院后,仅庭前会议就用了30天,审理过程将近40天,可谓旷日持久。李光武老人为此苦恼不已,“今天跑了一天,到了法院又不审我,白花钱。”笔者见到他的时候,他刚从法院回来。借着昏暗的路灯,经过一条不起眼的小巷子,就到了这位黑社会成员的家。屋里的狗“汪汪汪”地叫着,李光武招呼一声,小狗就围着我们摇尾巴。

    他的老伴多年前就去世了,子女又在别处生活,衣食起居全靠自己,精打细算地过着来日不多的日子。“法院离家很远,我每天早上六点就得出发,坐别人的车,一趟30块钱,来回60块。早上、中午在外面吃饭又得花钱。”

    兰建军的妻子李金云是一名癌症晚期患者,其丈夫的遭遇令她的身体状况进一步恶化。据最新消息,李金云已于2022年大年初八去世了,她生前曾说:

    “这三年多,我经历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绝望。除了病痛带给我折磨,更多的是墙倒众人推。为了工作,他当这个南关三村官近十年没在家吃过一顿年夜饭,我都得癌症那么大的病他都不能陪在我身边。没想到,到最后他和村委的成员都被打成黑社会了。这还有天理吗?”

    笔者检索公开信息得知:就在公诉方指控强拆系兰建军领导的黑社会所为、并令其身陷囹圄之后,郯城县政府领导却于2020年7月21日到郯城街道调研拆迁后的安置房建设工作,还听取安置房建设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步任务。

    目前,罗庄区法院尚未作出判决,“正村级干部”兰建军等51名被告人的命运将会何去何从呢?笔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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