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12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人民网石家庄4月3日电 (杨文娟)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含销售代理机构、网络信息平台)及从业人员的销售、租赁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尤其对有投诉举报的,要重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将主要整治未按规定执行房屋网签备案;发布虚假、违规(租售)房源信息;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其他形式变相垫付首付款;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强制提供代办贷款、担保等服务并额外收取费用;未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等14项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到今年11月份,河北各地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约谈告诫、暂停网签备案、发布风险提示、行政处罚、公开曝光;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记入“黑名单”管理。 此外,通知还强调,各地要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设立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加强对典型案例的集中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