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8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新华社重庆2月25日电(记者周文冲)执法办案中不得冻结用于恢复生产、发放工资的资金,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疫情防控专用物资和资金……重庆市出台多项政策指导意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为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提供司法保障。 在25日召开的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丰川介绍,为针对性解决当前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回应企业和社会关切,在前期文件和举措的基础上,重庆市委政法委出台了《关于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为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意见》共10条,主要包括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妥善办理涉企民商事案件、规范执法司法行为、预防化解矛盾风险、优化法律服务和政务服务、健全落实政企沟通对接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监督等内容。 其中,在依法严惩违法犯罪方面,《意见》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合同诈骗、虚假诉讼、欺行霸市等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秩序。 同时,在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方面,针对企业特别关心的查封、扣押、冻结资金和限制人身自由问题,《意见》明确要求政法机关在执法办案中不得冻结用于恢复生产、发放工资的资金,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疫情防控专用物资和资金,加强对涉企犯罪嫌疑人羁押的必要性审查,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