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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农化工遭问询:说明收购计划的必要性

时间:2019-11-13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10月29日消息,扬农化工(600486)收上交所《关于对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上交所对本次交易的必要性、标的资产作价的公允性、资产质量及盈利预计的合理性表示了关注。

  上交所表示:2019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拟以12,835万元向控股股东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购买苯醚甲环唑、丙环唑、氟啶脲和高效氟吡甲禾灵等四个农药产品相关的全部技术类无形资产所有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公司拟向扬农集团借款5亿元,期限半年利率3.7%。根据公告,标的资产涉及19项专利及12项非专利技术,其中9项专利尚在申请中。交易各方同意可在协议生效后两年内完成有关专利的转让及与其相关技术文件的交付。根据公司定期报告,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公司资产负债率47.51%,货币资金20.63亿元。

  上交所要求:1、本次交易涉及的专利及非专利技术交付具体安排,是否能对前述9项专利申请进度产生影响,交易对手方使用相关专利及非专利技术情况,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2、公司在资金较为充裕的情况下,向控股股东进行大额短期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上交所表示:根据公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账面价值为0元,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对其评估作价12,835万元,并将公司委托江苏省化工行业协会做出的产品工艺先进性论证意见、相关产能可于2020年2月建成作为重要评估依据。

  上交所要求:1、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说明公司本次收购的必要性;2、结合评估主要参数及假设,包括但不限于折现率、产品价格、销量、收入、成本、费用预算等预测假设,说明本次评估定价的依据及合理性并说明前述行业协会出具意见的公正性、权威性及依据;3、相关产品历史生产情况与本次评估对未来的预测是否存在较大差异,盈利预计的合理性。

  并于2019年11月1日之前回复

责任编辑:公司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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