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9-14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5日起,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开展整治机动车非法改装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交通乱象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加强对机动车非法改装交通违法行为的从严治理。截至目前,共查处140余辆非法改装车辆。 交警发现,常见违法改装行为包括:发动机动力改装,改装大灯,改装排气,改车身颜色、车标,改装轮毂,加装大包围、尾翼,改装底盘、悬挂系统等。交警表示,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有关技术数据,上路行驶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面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况。非法改装车涉及电路等改变,容易留下火灾隐患,造成车辆自燃。若改装车辆的底盘结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将会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增加排气管和改变车辆消音设备将会造成巨大的噪音污染,对周边居民的工作和休息造成巨大影响。 交警提示,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更换后10日内向当地车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下一步,交管部门将持续严查此类违法行为,并将因非法改装被处罚的驾驶员及车辆信息录入交通管理系统,进行重点监管。同时,利用高噪声声呐采集抓拍系统,通过对声音的数据采集分析后,区分出高噪声车辆,对其进行定位与抓拍,识别出车牌号并生成视频,音频与四合一图片进行执法。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张鑫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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