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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环宇遭问询:说明收购资金的具体来源及筹资安排

时间:2019-08-27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8月13日消息,东方环宇(603706)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交所要求东方环宇(603706)说明本次收购标的资产的主要考虑及合理性,以及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具体影响;说明收购资金的具体来源及筹资安排,目前资金到位情况及未来支付安排等。

  上交所表示,根据东方环宇(603706)预案披露,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主要为昌吉市区域的城市燃气供应,标的公司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城市集中供热。上交所要求东方环宇(603706)结合公司和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经营区域情况,说明本次收购标的资产的主要考虑及合理性,以及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具体影响。

  上交所表示,根据东方环宇(603706)预案披露,标的资产伊宁供热8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6.98亿元,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方式筹集支付交易价款。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9488万元,与交易对价相差较大。上交所要求东方环宇(603706)补充披露本次收购资金的具体来源及筹资安排,目前资金到位情况及未来支付安排;上交所要求东方环宇(603706)结合公司收购前后的财务状况和资产负债率,分析本次收购对公司营运资金和偿债能力的影响,是否可能大幅增加公司财务负担,并作重大风险提示。

  上交所表示,根据东方环宇(603706)预案披露,本次交易价格为标的资产的挂牌底价6.98亿元,其中,标的公司全部权益评估值为9.78 亿元,2018年末标的公司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5.29亿元,评估增值较高。上交所要求东方环宇(603706)补充披露交易对方对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过程;上交所要求东方环宇(603706)结合近期行业可比交易、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标的资产本次评估增值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上市公司判断标的资产评估及挂牌价合理性的依据,并提示相关估值风险。

责任编辑:公司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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