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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东河区为被诬告干部澄清不实举报

时间:2019-07-17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感谢东河区纪委监委专门召开会议,为我澄清不实举报事实,今后我会更加积极、主动努力工作,不辜负组织的信任”。近日,有人写信对东河区人民法院一名干部进行了举报,东河区纪委监委迅速组织开展核查,经核实,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区纪委监委认定该封举报信为不实举报,并予以澄清。

  今年以来,东河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查处诬告陷害工作要求,通过智慧纪检“三务”公开线上便民服务平台、区纪委监委等渠道和印发宣传册等方式,对查处诬告陷害相关法规、政策等进行广泛宣传,并对照市纪委监委《关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工作细则(试行)》中关于诬告陷害行为的“九种情形”,对2018年以来受理的举报问题线索重新进行梳理和研判,细心甄别,严格把关。对于经查失实的问题,在征求被举报人本人意愿的基础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澄清,最大限度为群众解疑释惑,为干部撑腰鼓劲。下一步,区纪委监委还将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严肃追究诬告陷害人的相关责任,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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