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10 点击: 次 来源:法制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发挥宪法在法治建设中的统领作用 □ 法制网评论员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治国之本、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也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总章中明确规定了“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 德润天下,法安人心。坚持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中共中央印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无疑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立法代表了国家的价值导向,具有树立正确社会价值观,引领良好社会风尚的作用。必须坚持以宪法为统领,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确保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政府规章规定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使各项法律法规既经得起法治的检验,也经得起道德的检验。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无论是法治的精神,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都需要通过具体的司法活动体现。当前,我国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正处在攻坚期,只有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才能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通过每一个具体的司法判决,彰显和弘扬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